从长远看,生产这一类型的苗木或许是不二之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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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听到一个消息,有几个省的部分苗圃,在办理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时,有关部门不给延续。
按照要求,经营许可证有效期满需延续换证的,经营者只需在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提出延续的书面申请,并提交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延续申请表和上一年度生产经营情况说明就可以了。同时将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交回原发证机关。
为什么延续办不下来呢?问题出在苗圃用地上,这些苗圃都是在耕地“两非”整治政策出台前租用的耕地,还没到期。按照办证要求,需要提供经营场所、生产用地权属证明材料以及生产用地的用途证明材料。因为租用的是耕地,苗圃是没办法提供的。
现在,已经有林木种苗协会在向有关部门反映这一问题,并在积极沟通、协调。但因为是历史遗留问题,处理起来比较棘手。
有没有更好的处理办法呢?其实,从长远一点看,想在苗木行业继续深耕的苗圃,可以考虑向容器苗生产转型,这是行业内外环境共同决定的。
去年6月,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黑土地保护法》。从近几年出台的政策看,对耕地、水资源、自然环境的保护是越来越严格。传统的苗木生产,不仅有占用耕地的问题,而且一些粗放的生产方式,还被人诟病破坏耕地。特别是一些不规范的草坪生产,会把表土起走。
不久前,7部委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的意见》。明确要求加强农业农村节水,地下水超采地区禁止新增开采难以更新的地下水用于农业灌溉,已经开采的要加快发展节水农业、旱作农业,减少地下水超采,逐步实现全面禁采。
要发展节水农业。持续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和节水型灌区建设,加快灌区续建配套和现代化改造,缺水地区推广喷灌、微灌、低压管灌等高效节水灌溉及水肥一体化等节水技术,加强用水精细化、智能化管理。
从园林花木行业发展来看,大市政建设已进入尾声,花园时代来临,对苗木产品结构、形式提出了新的要求。有花园别墅、大露台、大阳台的消费者很难接受带土球的苗栽植在家里,容器苗是不二选择。
同时,容器苗还有很多优点,比如不破坏耕地、不受土壤条件限制、种植不受季节限制、移栽成活率高、生产周期短、土地利用率高、便于管理、没有缓苗期、便于发货及运输等。
因为容器苗生产技术要求高、投入大等原因,加之前些年灌溉方便、肥沃的土地容易租用,转型容器苗生产的比例并不大,特别是北方地区。
现在情况不同了,不是愿不愿的问题,某种程度上是不得不的问题,政策、市场就是指挥棒。这几年多数苗圃经营举步维艰,面对生产方式的转型,还有个能不能的问题。
太意外!整天与泥土打交道的苗圃,如此干净!
中国工程院院士尹伟伦说,发展容器苗木代表的不仅是现代苗圃转型的大方向,同样也是现代生态建设苗木培育技术的重要创新。